户籍纪 第 19 章

思高圣经 · 共 22 节 本章固定链接

1上主训示梅瑟和亚郎说:

2“这是上主制定的法律,他这样命令说:你吩咐以色列子民,给你牵一头无瑕,身上没有残缺,且没有负过轭(è)的红母牛来。

3你们应将牛交给厄肋阿匝尔司祭,牵到营外,在他面前杀了。

4厄肋阿匝尔司祭用手指蘸些牛血,七次向会幕的前面洒血。

5以后在他眼前将牛焚烧;牛的皮、肉、血连粪,一起焚烧。

6同时司祭应取香柏木、牛膝草和朱红线,扔在烧牛的火内。

7以后司祭应洗自己的衣服,用水洗身,然后才可以回营;但直到晚上,司祭仍然不洁。

8那焚烧牛的人,也应洗自己的衣服,用水洗身,但直到晚上仍然不洁。

9另一位洁净的人收起牛灰,放在营外洁净的地方,为以色列子民会众留下作取洁水之用,因为这原是赎罪祭。

10那收敛牛灰的人,应洗自己的衣服,且直到晚上不洁:这为以色列子民和侨居在你们中的外方人,是一条永久的法律。

11凡摸了任何人尸体的,七天之久不洁。

12第三日和第七日,他应用那水取洁,他才洁净;若在第三日和第七日上不取洁,他仍然不洁。

13任何人摸了尸首,即死人的身体,而不取洁,便玷污了上主的居所,这人应由以色列中铲除,因为取洁水没有洒在他身上,他仍然不洁,不洁仍留在他身上。

14几时在帐幕内死了一人,有这样的规定:凡进这帐幕,和所有在帐幕的人,七天之久不洁;

15一切开着口,没有盖上盖的器皿,都成了不洁的。

16凡在田野间摸了一个为刀所害,或自死的人,或人的骨骸,或坟墓的人,七天之久不洁。

17为这样不洁的人,应取些赎罪祭烧成的灰,放在一器皿内,倒上活水。

18然后一洁净的人拿牛膝草浸在水内,洒在帐幕上和其内的一切器皿并人身上,以及洒在那摸过骨骸或被害死的,或自死的,或坟墓的人身上。

19那洁净的人应在第三日和第七日上,洒那不洁净的人,到第七日才能使他洁净;那人还应洗自己的衣服,在水中沐浴,到晚上就洁净了。

20谁成了不洁的而不取洁,这人应由会众中铲除,因为他玷污了上主的圣所,因取洁水没有洒在他身上,他仍然不洁。

21这为你们是一条永久的法律。那洒取洁水的,应洗自己的衣服;凡触摸取洁水的,直到晚上不洁。

22凡不洁的人摸过的东西,也成了不洁的;与之接触的人,也直到晚上不洁。”

引用格式:思高圣经《户籍纪》第 19 章 来源:bible.heavendream.com.cn/read/4/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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