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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籍纪 第28章

本章导读
本章共 31 节,主题是「祭祀与庆节」。开头写道:“上主训示梅瑟说:…”可在页面上直接「听这一章」,或按章节顺序继续阅读。

祭祀与庆节

1 上主训示梅瑟说:

2 “你吩咐以色列子民说:你们应在规定的时期内,准时将献给我的供物──我的食品,焚化为中悦我的馨香火祭献给我。

3 你对他们说:这是你们应献给上主的火祭:每天应献两只一岁无瑕的公羔羊,做日常的全燔祭:

4 早上献一只,傍晚献一只;

5 还应献十分之一‘厄法’细面,调上四分之一‘辛’榨得的油,作为素祭。

6 这是在西乃山上规定应行的日常全燔祭,作为献与上主的馨香火祭。

7 此外,为每只公羔羊,应奠上四分之一‘辛’的酒:这是在圣所内向上主献的醇酒祭。

8 傍晚应献另一只公羔羊、素祭和奠祭,如早晨所献的一样,作为中悦上主的馨香火祭。

9 安息日,应献两只一岁无瑕的公羔羊,十分之二‘厄法’油调的细面,当作素祭;还有同献的奠祭。

10 这是每安息日,除日常的全燔祭和奠祭外,应献的安息日全燔祭。

11 每月初一,应给上主献一全燔祭:即公牛犊二头,公绵羊一只,一岁无瑕的公羔羊七只。

12 为每头公牛犊同献的素祭,是十分之三‘厄法’油调的细面;为每一只公绵羊同献的素祭,是十分之二‘厄法’油调的细面;

13 为每只公羔羊同献的素祭,是十分之一‘厄法’油调的细面:这是馨香的全燔祭,是献给天主的火祭。

14 此外尚有奠祭:为每头公牛犊奠半‘辛’酒,为每只公绵羊奠三分之一‘辛’,为每只公羔羊奠四分一‘辛’:这是一年内,每月初一应献的全燔祭。

15 除日常的全燔祭和同献的奠祭外,还应献给上主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。

16 正月十四日是上主的逾越节,

17 这月十五日是庆日,七天之内应吃无酵饼。

18 第一日应召开圣会,一切劳工都不许做。

19 应献给上主作火祭的全燔祭,是两头公牛犊,一只公绵羊,和七只一岁的公羔羊,全应是无瑕疵的。

20 至于同献的素祭,应是油调的细面:为每头公牛犊献十分之三‘厄法’,为每只公绵羊献十分之二‘厄法’;

21 至于那七只公羔羊,为每只献十分之一‘厄法’。

22 此外,还应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,为你们赎罪。

23 除早晨应献的日常全燔祭外,还应奉献这些祭品。

24 七天之久,每天都应奉献这样的祭品,给上主作为馨香火祭的食品;应献的日常全燔祭和同献的奠祭在外。

25 到第七日再召开圣会,一切劳工都不许做。

26 在初熟节,即七七节内,给上主献荐新的素祭时,应召开圣会,一切劳工都不许做。

27 你们应献给上主馨香的全燔祭,即二头公牛犊,一只公绵羊,七只一岁的公羔羊;

28 至于同献的素祭,是油调的细面:为每头公牛犊献十分之三‘厄法’,为每只公绵羊献十分之二‘厄法’;

29 至于那七只公羔羊,为每只献十分之一‘厄法’。

30 此外,还应献一只公山羊,为你们赎罪。

31 除日常全燔祭和同献的素祭外,还应献这些无瑕疵的祭品和同献的奠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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