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肋未纪 第24章

本章导读
本章共 23 节,主题是「长明灯和供饼」。全章依次讲到:亵圣的处罚;报复律。开头写道:“上主训示梅瑟说:…”关键词:盟约。可在页面上直接「听这一章」,或按章节顺序继续阅读。

长明灯和供饼

亵圣的处罚

报复律

1 上主训示梅瑟说:

2 “你吩咐以色列子民给你拿由橄榄榨的清油来,为点灯用,好叫灯光长明不熄。

3 亚郎应将这灯放在会幕内,约柜帐幔外,自晚上到早晨常点在上主面前:这为你们世世代代是永久的法令。

4 亚郎应把这些灯放在纯金台上,在上主面前长燃不熄。

5 你应拿细面,烤成十二个饼,每个是十分之二‘厄法’;

6 将饼排成两行,六个一行,供在上主面前的纯金桌上。

7 每行应撒上纯乳香,作为食物当献与上主的火祭,为获得纪念。

8 每安息日,应将饼不断地供在上主面前,这是以色列子民因永久的盟约而当行的义务。

9 这些应归亚郎和他的儿子;他们应在圣地方吃,因为这是上主火祭中至圣之物,是他永享的权利。”

10 当时在以色列子民中有一个人,他的母亲是以色列人,父亲是埃及人。这以色列女人的儿子在营内与一个以色列人争吵;

11 以色列女人的儿子咒骂亵渎了上主的名,人们就带他去见梅瑟,──这人的母亲名叫舍罗米特,是丹支派狄贝黎的女儿,──

12 将他看守起来,等梅瑟依照上主的训令给他们处理。

13 于是上主训示梅瑟说:

14 “你带这犯亵渎罪的人到营外去,凡听见他说亵渎话的人,都按手在他头上,然后令全体会众用石头砸死他。

15 你应这样告诉以色列子民说:凡亵渎天主的,应负罪债;

16 那不避讳‘雅威’之名的,应处死刑,全体会众应用石头砸死他;不论外方人或本地人,若不避讳‘雅威’的名,应处死刑。

17 凡打死人的,应处死刑。

18 凡打死牲畜的,应该赔偿:以命还命。

19 人若加害自己的同胞,他怎样待人,人也怎样待他:

20 以伤还伤,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;他怎样害了人,人也怎样害他。

21 凡打死牲畜的,应该赔偿;凡打死人的,应处死刑。

22 为你们,不论是外方人或是本地人,只有一样法律;因为我上主是你们的天主。”

23 梅瑟这样训示了以色列子民;他们就把这犯亵渎罪的人带到营外,用石头砸死。以色列子民全照上主吩咐梅瑟的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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